团区委按照“紧贴中心、突出特色、打造精品、务求实效”的工作思路,将2009年确定为“青年就业创业”服务年,并将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,服务地方促发展,服务社会促和谐,服务青年促成才:
一是建立基地,为青年就业创业搭建平台。依托大中型企业、青年文明号单位、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,建立省、市、区三级“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”13家,提供见习岗位近300个,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、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供了有效帮助,为用人单位选聘人才搭建了平台。
二是选树典型,营造青年就业创业氛围。联合区委组织部、区委宣传部、区劳动人事局、区青联共同开展首届“新浦区青年创业标兵”评选表彰活动,经过严格的申报、审核、公示等程序,评选出十名杰出的青年创业人才,在《连云港日报》显著位置对新浦区十大青年创业标兵进行表彰公示,在全社会营造了鼓励青年创业、支持青年创业、帮助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。
三是扶持资金,开辟青年就业创业绿色通道。与江苏银行、东方合作银行达成协议分别为城镇青年、农村青年发放创业项目小额贷款,利率低于正常利率的10%-20%,除正常的抵押贷款等方式外,还可由团委担保提供额度为1万元的信用贷款。